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
关于组建学校“儋洋工匠师资库”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海南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促进学校技能人才培养和产业创新发展有机衔接,搭建技能工匠人才交流学习平台,有效充实学校技能培养师资的数量和质量,加快形成专业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提升学校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面向儋洋地区企业、社会技能人才招募组建“儋洋工匠师资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范围
1.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健康;长期坚守在儋州洋浦地区一线工作岗位并技术高超或具有绝招绝技,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人才等方面业绩显著,在参加或指导技能竞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1964年3月17日以后出生),且意愿参与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组织的各项技能工匠活动和承担兼职教学、专业建设指导,意愿为儋州洋浦技能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的各类技能人才。
2.本次招募对象面向企业及社会各类技能人才,职业院校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在本次招募范围。
二、招募类别及条件
学校组建儋洋工匠师资库主要分为:“工匠讲师”、“高级工匠讲师”两个类别;招募方向为: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交通运输类、财经商贸类等;招募条件如下:
(一)工匠讲师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健康;
(2)具有高级工(含)及以上技能等级或中级职称(含)以上技术职称;
(3)长期坚守在儋州洋浦地区一线工作岗位,并技术高超或具有绝招绝技。
2.核心条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的其中一条)
(1)个人参加市县级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奖及以上;
(2)指导选手参加市县级技能大赛竞赛获得前三名及以上;
(3)“东坡人才”计划入选人选;
(4)市县级劳模(或相当荣誉)及以上称号;
(5)市级重点企业认定其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人才等方面业绩显著,或立足岗位,在参与企业发展方面作出贡献;
(6)其他:学校认定其在技能方面具有突出贡献或绝招绝技,符合工匠讲师资格。
(二)高级工匠讲师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健康;
(2)具有技师(含)及以上技能等级或中级职称(含)以上技术职称;
(3)长期坚守在儋州洋浦地区一线工作岗位,并技术高超或具有绝招绝技。
2.核心条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的其中一条)
(1)个人参加省级技能大赛获得前三名(或铜奖)及以上;
(2)指导选手参加省级级技能大赛竞赛获得第一名(或金奖);
(3)南海工匠、省级技术能手等相当称号及以上;
(4)省级劳模(或相当荣誉)及以上;
(5)省级重点企业认定其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人才等方面业绩显著,或立足岗位,在参与企业发展方面作出贡献;
(6)其他:学校认定其技能方面具有突出贡献或绝招绝技,符合高级工匠讲师资格。
三、培养支持
1.学校建设工匠发展中心,为工匠讲师搭建集学习、体验、交流、创新和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培育平台。主要开展如下活动:
(1)组织开展工匠、劳模论坛讲座(1年2次);
(2)按职业工种开展各类技术沙龙及基础技能培训(每季度一次);
(3)按职业工种组织各类技能交流比武活动(每年一次);
(4)组织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及赛前指导;
(5)组织开展技术研发、创新等工作。
2.学校聘为校外兼职教师,主要承担学校常规教学、培训教学、技能人才培养指导、专业建设指导等方面工作。兼职教师课酬待遇如下:
(1)工匠讲师:根据承担培训、常规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对外培训课时标准的2倍支付,税费由兼职教师自付;
(2)高级工匠讲师:根据承担培训、常规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对外培训课时标准的3倍支付,税费由兼职教师自付;
(3)参加学校各专业部技能人才培养指导、专业建设指导等方面活动,依据活动时长折算课时。
(4)如参与技术革新、教材编写等长期性工作,课酬待遇另行商议。
三、组织申报
(一)个人申报
1.按照评选条件,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工匠师资类别,且申报所用的成果或项目等只供一人申报使用。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填报《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儋洋工匠师资库申报表》,需提供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
(2)提供申报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科技成果、所获奖励或荣誉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2.材料报送要求:
个人申报材料请按照申报材料(1)和(2)的内容和顺序进行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于2024年4月19日17:00时前提交到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二号实训楼二楼培训科李欢老师处。同时将《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儋洋工匠师资库申报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ypjgxx@163.com邮箱。
(二)学校审核
学校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拟入选人选(2024年4月)。
(三)公示聘任
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聘任儋洋工匠师资,发放聘任证书(2024年5月)。
(四)建立儋洋工匠师资库,组织开展活动
学校建立儋洋工匠师资库,根据学校教学、培训工作需要,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儋洋工匠师资库师资首次聘期三年。首次聘任结束进行聘期考核,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3.学校儋洋工匠师资库师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承担学校日常教学、培训教学及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技术交流、研修活动。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学校儋洋工匠师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及上级部门。
(1)长时间或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或兼职学校教学工作的;
(2)出现违法违纪或环保、纳税、诚信等方面问题的;
(3)出现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关法律法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认为需取消资格情形的。
五、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欢
联系电话:0898-28817951,15308979342
邮箱:ypjgxx@163.com
申报表
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