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发布通知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中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收费、故意混淆误导欺诈等问题进行治理整顿。我们要向“山寨证书”说不,首先要了解都有哪些是“官方认可”的证书。
目前人社部门推行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主要有三类。
第一,职业资格证书。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从左至右分别是: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请仔细查阅《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如遇宣称可以考取目录以外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请务必谨慎辨别,以防上当!
注意: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人社部门已不再承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样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往高分别是: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目前,我省共有138家备案机构,其中,用人单位40家(省属企业23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98家(见附件)。技能劳动者也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登录www.osta.org.cn→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地方人社部门备案→海南,查询备案的机构及可展开的职业(工种)范围。
注意:技能劳动者在报考时一定要确认评价机构是否经过人社部门备案。
第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实施的对劳动者某一专项职业技能进行的客观评价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鉴定活动。海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目录(见附件)。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没有等级。
郑重提醒广大技能劳动者:
近期有一些机构宣传可以考取“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证书,他们颁发的仅仅是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能力证书等等,并不是人社部门推行的以上三类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同时,“心理咨询师”不属于技能类职业,“家庭教育指导师”未在2015年职业分类大典中。
附件:
对不少求职者来说,证书是求职、晋升的重要筹码之一,在此,再次提醒求职者理性对待“考证热”:考证前,先了解清楚行业情况,不要被宣传误导;选择培训班时,甄别其培训资质是否合法合规;遇到违法违规行为,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仍有相关未讲清楚事宜,欢迎致电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0898-65365312。
(职业技能鉴定处 李可伟)